我经常在孩子做错事时惩罚他,但我的老师说,不应该滥用惩罚。你能告诉我,当一个孩子做错事的时候,他是否不能受到惩罚?为什么惩罚不能被滥用?
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:"惩罚是一种敏感而无害的教育手段。
首先,应该指出的是,这里提到的惩罚不包括体罚。体罚是非法的,绝对不允许。这里的惩罚是指父母的愤怒斥责,剥夺了孩子的合法权利,并造成了身体和心理上的痛苦。
心理学家认为,惩罚儿童有一些短期效果,但没有长期效果。严厉的惩罚和长期的惩罚最终会导致孩子出现两种相反的人格特征。
一个是愤怒、叛逆(我不服从你说的话!),挑衅(我不怕打自己!)。我并不害怕!
另一种是服从(我太年轻了,不能按你说的做。),恐惧(如果你能躲起来不被发现。)和退缩(反正我不是个好孩子。)。
即使是小的惩罚也会对儿童产生很大的攻击性。儿童既有敏感的自我价值感,又有强烈的公平感
儿童非常反感的不公平惩罚改变了儿童对其监护人的看法,并最终改变了他们对自己的看法。因此,成年人在惩罚时必须特别小心。
如果孩子不是故意做坏事,而且事情没有那么严重,就不应该受到惩罚。如果孩子的行为造成了伤害,干扰了他人的活动或损坏了财产,他或她可以退出,过一段时间后再回到活动中。
苏霍姆林斯基说:应该仔细思考让孩子做这种事的因素,设身处地为孩子着想,相信孩子能通过自己的努力纠正错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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