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多不知道自己怀孕的准妈妈在服用某些药物时往往不知所措,担心对胎儿有危险,对终止妊娠犹豫不决。
从优生学的角度来看,胎儿不因滥用药物而受到伤害似乎至关重要。
到目前为止,药物对胎儿的具体致畸作用和潜在毒性很难评估和预测。目前,唯一近似的预测性分析似乎不是考虑药物的医疗价值和作用机制,而是考虑摄入的时间和相关的医疗条件。
一般来说,用药时间是在怀孕后3周内(闭经3周),这被称为月经安全期。其原因是,此时胚胎体细胞的数量仍然很低。如果胚胎接触到有害物质,对身体细胞的损害无法修复,这可能导致流产。如果你在这个时候服用避孕药,不必担心会生出畸形胎儿。如果没有流产的迹象,说明药物没有伤害到胚胎,有可能再次怀孕。
从怀孕第3周到第8周这段时间被称为超敏期。
这时,试管婴儿胚胎对药物的危险性更加敏感,致畸药物可以产生致畸作用,但不一定会流产。如果出现相关的阴道出血,则不宜盲目追求怀孕,应考虑流产。
从怀孕第8周到怀孕第4、5个月,是胎儿内脏器官进一步生长发育的时期,对药物的毒副作用比较敏感,但大多数药物不会引起流产,致畸程度不可预测。终止妊娠的决定应基于药物的毒副作用程度和其他因素,并应在及时停药后做出决定。如果再次怀孕,应在妊娠中期和末期进行羊水穿刺和B超检查,如果发现胎儿有异常,应终止妊娠;如果有染色体异常或先天性代谢异常,应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和治愈情况,尽快终止妊娠或进行宫内治疗。
从怀孕的第5个月开始,我们就谈到了低过敏期。此时,胎儿的内部器官已基本生长发育,对药物的敏感性较低。在这一时期服用药物时必须非常小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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