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前检查应该是从孕妇被确诊为宫内早孕的时候开始的。此时除了了解软产道及内生殖器官有无异常外,还必须测量血压作为基础血压,检查心肺,测尿蛋白及尿糖。对有遗传病家族史或不良分娩史者,妊娠中期应行绒毛培养,抽取羊水做染色体核型分析,以降低先天缺陷儿及遗传病儿的出生率。
经上述检查未发现异常者,应于妊娠20周起进行产前系列检查。其中妊娠20周起,每4周检查一次;妊娠36周起每周检查一次。也就是说孕妇应分别于妊娠20、24、28、32、36、37、38、39、40周,再来医院做产前检查,检查次数为9次。若是高危妊娠,应再按医嘱酌情增加产前检查的次数。
每次产前检查,除了常规询问病史,测量体重、血压、腹围、宫底高度、胎心率,复查胎位,检查有无水肿、蛋白尿及其它异常情况,并给予相应的治疗外,不同的时期还需要做相应的辅助检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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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、做 B超检查,以排除宫外孕,了解胎儿宫内发育情况,并测量胎儿大小是否与停经时间相符;
(2)、生化筛查″TORCH″,看是否感染过风疹病毒、巨细胞疱疹病毒、弓形体原虫、单纯疱疹病毒等,这是一些可以引起宫内感染并可造成不良结局的病原体。
(3)、进行肝炎病毒的筛查,及早发现患病孕妇,及早采取主动免疫和被动免疫的方法,切断病毒的母婴传播。
(4)、血尿常规检查,了解是否患有贫血、血液性疾病及泌尿系统疾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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